第十七章:借点儿(第1/1 页)
可是为什么,以如果为开头的句子,结尾往往写满了遗憾。
新的一天,她依然会活着,会眯着眼睛拉开窗帘,会用手托起秋天干净的阳光。
她早就不是那个看见绿灯就想往前冲的傻小孩了。
用了五年的时间,才从八年前那场滚烫的大雨中走出来。
向前走这叁个字,每说一次,就要从身上硬生生扒下一块皮来。
她甚至没有勇气回头看。
十七岁的月光照亮了十七岁的她,即使有一天站在路的尽头回望,她也依旧感激。
遗憾吗?当然了。
但相比遗憾,她更感到骄傲。
因为二十五岁的她,给自己点燃了一支火把。
没有谁能成为另一个人的神明,这是他教会她的最后,也是最重要的一课,所以她选择做自己的普罗米修斯。
他或者他,其实对她来说都可以。
爱有排他性,同理可证,都爱的同义词是都不爱。
“管他的,开心就好。”
仝姝正在玄关换鞋,弯腰提上鞋子,小声嘟囔了一句,说给自己听。
她是坚定的不婚主义者,主动放弃了一个看似光明的结局,恋爱从直奔目的地的计程车变成了观光列车。
故地重游也可以是旅途的一站。
只不过回忆给它蒙上了一层乳白色的轻雾,撑着伞细细看来,总有种欲说还休的风情。
至于司机是否生气。
关她屁事。
仝姝把耳机音量调到最大,一脚下去,路旁的落叶被踩成碎片,耳机里是won的新单曲,已经单曲循环64遍的男声继续唱着。
the old tree we ed to et below
wears a crown of red and aber, ft aglow
ories hang like stars, forever, slow
your eyes, the world is all i need to know
十分钟后,一号线地铁站,仝姝乘坐扶梯下行,忽然顶上来一股强风将她头发吹得散乱。
今天是她去面包房上班的第一天。
其实这件事她想做很久了。
刚来苏黎世那年?好像更早。
在t大?不对。
高中?小学?
好像也不大准确。
可能是每一次路过面包房门口。
四散外溢的乳脂香气能瞬间融化所有的烦恼,像被滥用的精神镇痛剂,也像一个肌肤如牛乳般滑腻又丰腴性感的女人,用脚趾有一搭没一搭地撩拨着她的小腿。
她总是不自觉地就往店里拐去,几步路就能把心里坠着的,脑子里记挂的事全都忘干净了,只想探一探这股香气的真面目。
凉风扑面,地铁进站。
工作日人少,她随便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。
手机忽然震动。
万里拿起来看了一眼。
然后手就僵在了这个姿势,眼睛不可置信地盯着屏幕,几秒钟的时间,一动不动。
他摘下监听耳机,隔着玻璃跟录音室里的谢舒昂打了个手势,让他先休息,自己拿着手机到外面,转身进了隔壁休息室。
谢舒昂从录音室出来,拧开一瓶水,指了指万里离开的方向,睁圆了眼睛问崔宇安。
“咋啦,他家着火啦?”
崔宇安翘着一条腿坐在沙发上,双手抱臂,耸了耸肩,表示他也不知道。
接着忽然灵光一现,把腿放下来,凑近了些,压低声音问谢舒昂,“老万最近是不是有情况,上次酒吧开业就给我鸽了。”
谢舒昂扶起刚才万里起身掀倒的椅子,摇摇头。
“能他抛下工作的人已经名花有主了,除了房子着火,也想不出第二个理由。不对,他房子那么多,着火了也不至于这样。”
上次见面后的第十四天,仝姝发来了好友申请。
好友验证消息:
【仝姝】
在他心脏高速跳动的间隙里,对面发来了第二条消息。
【hi,能借我点钱么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