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章(第1/2 页)
小家伙是少主?江珑脑袋转起来,他是少主的小叔,也是狐亲狐戚。
老狐当场跪下,把江珑惊得后退半步。
它声泪俱下:“主上!先王和王后仙逝不过百年,阴司便如此轻视我狐族!”
江珑看看阿千,阿千从背后推推他。
江珑犹豫着上前把老狐扶了起来。
刚扶起来,老狐又咣当跪下了,顺带送了一个响头。
“大王!反罢!”
大王?谁是大王?
江珑一脸懵x。
小家伙还是少主,自己是他小叔,也就是说……?
在场唯处办众人都愣在原地看着。
黎予先反应过来,施施然冲上前去,一个滑跪抱住江珑大腿。
“大王——”
黎予一嗓子嚎开了。
“你要为我做主啊——”
你也来这出?!
他竟然挤出几滴眼泪:“你我同床共枕十年,实在是千百年修得的缘分,你不能弃我于不顾啊大王……”
十年?什么十年?
阿千瞳孔地震。
江珑愣愣地抬起头,看着周围人惊诧的视线。
他实在百口莫辩。
十年前是不是同床共枕?是。但是那是哥俩好的素净觉,连嘴都没亲过!
江珑张嘴正要辩解,一道童声响起——
“我作证!”阿千大叫。
他指着抱着江珑大腿的黎予:“这个人在屋里光着身子要吃我小叔的嘴巴!要不是我去得及时,他不知道要做什么事!”
江珑的大脑如放烟花一样炸得五彩斑斓。
“什么?!”
姗姗来迟的王雨云睁大了眼:“黎哥和珑哥吃嘴巴!”
突然被当从犯铐起来的压力太大,刚刚这一嗓子嚎出来,别说别的,还挺解压。黎哥的生活方式也不是全无道理。
他静下来思考了一下,理解了那句话的含义,然后狠抽一口冷气,瞧着比谁都惊讶。
--------------------
小黎:大王……
小江(状况外):谁?我啊?这不扯吗?
小红:对呀对呀
共处一室
江珑:……
这还有解释的余地吗?
黎予戏瘾上来了,鼻涕一把泪一把,似乎他真是被始乱终弃的良家子。
大家都看着,江珑只好把抱着他大腿不放的家伙搀起来。
陈自乐听着黎予和老狐狸一唱一和,用看精神病的眼神看他们。
黎予大鸟依人地埋在他肩窝里,偷偷把鼻涕往江珑衬衫上抹。
江珑感受到怪异的濡湿,牙都打颤,还是没把他推开。
嘿嘿,赌赢了。
陈自乐抽完一根又点了一支烟,看着黎予越演越来劲,翻了个白眼。
王雨云被科普了前因后果,发出大学生纯真的疑问。
“不对啊,那如果黎哥珑哥是这种关系,珑哥的情劫怎么没有下文了?”
黎予闻言,一嗓子又嚎开了。
“他始乱……”
“差不多行了。”陈自乐说,“我对你的情史不感兴趣。要不是为了查案,你们两省联合大行秽乱之事我都懒得管。”
“丢人。”杨汐别过头去。
江珑拧着黎予的腰低声:“你闹够没有。”
黎予直起身,干咳两声:“我是顺着大侄的话继续说嘛。”
陈自乐摆摆手:“自己进去,去屋里找个板凳坐下。”
证据搜集还在进行,毕竟没人能靠一个记载于古籍上的阵法指认一个无辜的办事员。
黎予老老实实地把自己的推断讲了一遍。
“莲峰案最大的疑点其实是电梯轿厢啊。”黎予诚恳道,“假设我要复活我老婆,那肯定要做好万全的准备。”
江珑坐着旁听。刚刚阿千已经一嗓子嚎出去了,他也没法反驳黎予的称谓,只能硬着头皮往下听。
“既然如此,在放血画阵的时候,我就不会那么浪费,当然是把血放到容器里小心翼翼地蘸着画啦,万一失败了功亏一篑怎么办。”
黎予摇手指:“把尸体都堆到轿厢上面不符合我的行为习惯。”
“而且我如果要复活他,他现在就不会坐在那了。我出手肯定会成功。”
陈自乐敲敲桌面:“说重点。”
“轿厢钢缆是被鬼割断的。在我和江珑上楼之后它们也许做了些遮掩,但你们可以去查查。”
陈自乐起身就走。
他出了审讯室,踹了一脚墙面:“操,早讲不就行了。”
同事拍他的肩膀:“黎予嘛,声名在外的,哥们就这风格。”
黎予对c省联络员齐灼微笑摊手。
他继续说:“我还是维持原先‘狐鬼案’的判断。那是白狐毛,江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