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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傻话,很温存地跟孟惟额头贴额头,在她唇上亲了一下,柔声说:“你放心,不会的。就算他安排,我也哪个千金小姐都不要,因为我已经有心里的唯一了。
毕业以后你跟我回去吧。
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要把公司给我,其实我也不稀罕,但是他说,我已经缺席一次了,父亲死的时候,我没有回去,这回他死了,我得回去,帮他收尸。”丹虎望向窗外的深夜,低低说到最后,勉强扯出个笑,稀微的路灯照在他脸上,孟惟打量着他,知道他心里不好受。
他们家结构单一,柳斯昭亲生母亲十几年前就离婚另嫁,移居海外,父亲早已去世,柳斯昭没有别的手足,只有这个私生弟弟,如果丹虎不去帮他料理后事,他就只能一个人上路了。
孟惟很怜惜地抚过他脸颊边的发丝,头发越来越长了,一直没时间剪,问他:“你们从前,是不是也要好过,也有那么一刻,是要好过的吧?”
丹虎迟疑了一会儿,他拿出手机,点开相册,一直往上翻,翻到很久很久之前的一张照片。照片的背景,是一座灯火通明的音乐厅,夜色中,两个人站在音乐厅前,身穿燕尾服,像是要去参加什么活动,高个青年的胳膊搂着身旁男孩的脖子,青年笑得很是舒展,而男孩压根没笑,神色严肃,细看还撅着嘴,像是在独自生闷气。
粗粗看一眼,能辨认出这是一对兄弟,脸型跟轮廓是一样的,但细看之下,两个人的五官几乎没有相似处,男孩是个犟头犟脑的浓秀式样,浓得几乎有些野气。而青年就生得雅致许多,他肤色白皙,单眼皮高鼻梁,嘴唇也薄,宽肩长腿,眼神里带着点戏谑,好像弟弟不高兴,他就高兴了,那是很多年前的柳斯昭。
“这是我被送去美国读高中,读完第一年的时候照的,那是所私立教会学校,男的也要每周参加唱诗班,期末会有年级大合唱表演,根本不是什么大活动。柳斯昭那天正好也在美国处理事情,顺道来看看我最近有没有惹祸。他见我要上台表演了,以为是什么大事,兴冲冲地帮我定制了燕尾服,还教过我,怎么穿。他想让我平时多参加社团活动,最好多参加比赛,拿到名次,这样容易申请到好大学。
他这个人,现实得很,做什么事都是抱着目的去,我优秀了,才能给家里长脸,我没做好,他打视频电话骂我。”
丹虎抱住了孟惟,脸贴在她的胸膛上,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,他平时不会翻出来想,一想就会感觉不适,而今天开了话匣子,话说得急了起来:“他还说,父亲去得突然,但是早就立过遗嘱了,给我分了钱也分了产业。
那又怎么样!我活了十五年,他就十五年没来找我,不是找不到,而是不想找,只有柳斯昭得病了,他才来找,一个月不到就找到我了。我妈妈呢?他就从没想起过。
我妈妈,是在家去世的,她得了胃癌,熬了很久,最后不肯治了,想给我留一点钱,我们就回家去了。
如果他早点找到我,我求求他给钱,我妈妈是不是就不会死?
柳斯昭的命天下第一宝贵,我妈妈就不宝贵吗。他让我原谅,但是我不,我谁也不原谅。”
这些事也许不存在因果关系,但丹虎没有办法不去想。说起来真是可笑,人有高低贵贱,而死亡没有,死来得是那么急促,贫穷也好,富有也好,那是一份一视同仁的命运。
而他即便再怎么憎恶,今后也无人可憎了,随着年岁增长,亲人一个一个从身边离开,柳斯昭只身上路,而丹虎也一个人留下。
他抱紧孟惟,带着鼻音重复着:“不原谅,我不想原谅。”
“好,那就不原谅,不原谅也是可以的。”孟惟知道丹虎哭了,但她不说,任由他抱着,好让他不在自己面前掉眼泪,她知道丹虎很要面子的。
尽管嘴上说着不原谅,丹虎还是决定了,会回去帮柳斯昭收尸,他逃了一次,不能再逃第二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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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天孟惟起得很早,她独自醒来后,手往身旁摸摸,床的另一边空落落的,丹虎夜里走了之后,一直没有回来。
打了个哈欠,她彻底清醒了。穿上拖鞋,走进浴室,她有条不紊地洗漱,对镜梳头,再上点妆,左右看看后,用指尖蘸了些粉底液,点在眼睛下方,拿湿海绵轻轻按压几下,不盖不行,眼睛下面暗沉得很,昨夜睡得实在不好。
孟惟整理好仪容,瞥到洗手台上的深蓝色玻璃瓶子,那是丹虎的须后水,不过他用的频率不高,经常刮完胡子后,偷偷拿孟惟的面霜往脸上抹,他说他实在忍不住,因为他看到香香就想搽。
她打开玻璃瓶的盖子,往掌心倒了点,不小心倒多了,就往脖子上多扑扑。闻了闻手心,孟惟不禁感到有些想笑,丹虎不但喜欢甜蜜果香味道的洗发露,连须后水都是一派香甜,蜜糖似的味道萦绕在她的鼻端。
今天是她的大日子,她要在这一天,跟自己的组员一起参加毕业戏剧竞赛。孟惟为之四处奔走过,功亏一篑过,灰心丧气过,而到了现在,实实在在地拥有了一个候选人的头衔,她却很奇异地并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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