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0章(第1/2 页)
在律师和新海公安等待助审法官用中文重复的时候,楼越已经抑制不住激动,对谭啸龙用口型说了声 ok
她回头看向律师,他的神情也缓和了下来。她在桌下拽了拽律师的袖子,想得到他确定的答复。但律师的眼神又告诉她,不到最后一刻,都不能掉以轻心。忧愁又涌上她的心头。她受不了这样折腾了,等这事结束后,她就要跑到谭啸龙面前,对他凶狠狠地说,他以后必须好好做人,不要给她再添一点麻烦了。
法庭又经过了长时间的来来回回的枯燥重复,楼越发现谭啸龙已经垂头丧气。他现在可不能泄气。他看上去要认输了。楼越感到胸前一阵憋闷的疼痛,疼得她大喘气,有一股凉意从里往外冒,像真的一样,衣服变得冰凉湿冷,贴上了皮肤。她忽然意识到,这是涨奶了……孩子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吃过母乳,而她的身体还在如常地生产养料;不论一会儿结局如何,她依然有一个她会为之奔赴的人,比谭啸龙甚至更重要。
法官再次敲响法槌。
助审法官简单回顾了案情,确认了当事人身份信息,然后宣布:“现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 204 条第 1 款 d 项的规定,批准申请人为谭啸龙提出的人身保护令请求。本庭裁定批准人身保护令请求,命令司法警察局立即释放谭啸龙。”
“这不可能的,我查过了,血型什么的都是相符合的,” 李秋伊捂着脸哭着,拽着占彪的胳膊说:“我没有存心骗你,我是真的以为孩子就是你的。就只有一次啊,怎么会这么巧?我不是故意的,我是被迫的!你相信我,我本来这辈子只有你一个男人,你是我的第一次啊!要不是……我根本不想的,我是被强迫的!你说,他们是不是搞错了?实验室也会发生错误的吧?对,我们去找他们再测一次吧!”
“李秋伊你疯了还是傻了?你做了那么不要脸的事情,扯这些有什么用?!我他妈真没想到,你就是个夹不住腿的贱货。”占彪低声吼着,咬牙切齿得脸都扭曲了。他再也不想顾忌丈母娘的感受。孩子哭了起来,张大了没长牙的小嘴,嚎得脸都憋红了,声音也柔柔得像只小猫。
占彪下意识地朝孩子看了一眼,又马上气呼呼地撇开脸。为什么这孩子的哭声还能牵动他的心呢?为什么孩子偏偏不是他的呢?李秋伊是一点也没给他原谅的机会啊。她让他成了世界上最可怜最可笑的男人。
楼越要是知道了,会笑得前仰后合吧?他是活该的。占彪忽然有些理解李秋伊理直气壮的赖皮了:当初楼越揭穿他出轨的时候,他发火又抵赖,因为他也说不清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。他只想往前走,不想停下反思,被教育。他知道他有错,但是没感觉到错。他想生活继续。
李秋伊想生活继续。她假装悔恨懊恼,其实并不。占彪狠狠盯着李秋伊,看见了厚颜无耻和理直气壮:她是他的镜子,是他的报应。
李秋伊的母亲把卑躬屈膝的女儿推开,自己站到占彪面前,对女婿郑重其事又无力地说:“冷静一下。骂人也解决不了问题。我们别在这里吵,隔壁都能听见了。”
李秋伊安静了下来,擦了擦眼泪,伸手从母亲怀里强行抱过孩子。
她抚摸着孩子的脸,低头在女儿的脑袋上闻着,脸上露出陶醉的表情,似乎已经从刚才羞愤难当的情绪里完全抽离了出来。
母亲担忧地看着李秋伊,而占彪等待着,等待她的嘴里接下来又会说出什么神奇的逻辑,让她的母亲羞愧难当。
“占彪,你想想给孩子取什么名字吧,不能再拖下去了。” 李秋伊无视母亲紧张的注视,坦然地说:“办了出生证,才能上你的户口本呢。”
占彪难以置信地看着李秋伊。她现在这个样子甚至有点美。她轻蔑地看着他,忽然间已经无所畏惧了。她的脸上挂着残泪,但不再楚楚可怜,也不再试图讨好乞怜了。
他喃喃地说:“你疯了,我要离婚。这不是我的孩子,我不可能让她上我的户口本,用我的姓。” 他还想说,要是李秋伊的母亲不在跟前,他要把她李秋伊暴揍一顿。但是他也没有这个心情说了。她对他的羞辱已经超乎了暴力,让他无法理解。
“不跟你的姓跟谁姓?你要是实在不愿意,就让孩子跟我姓。”李秋伊笑得很甜蜜。“反正孩子是我的孩子。离婚?那我就只有抱着孩子去找赵卫东负责了,让天下人都知道这回事。既然我们都要离婚了,这应该就不关你的事了吧。”
粵港澳新聞網评论文章,作者宁宇(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):
……根據最新進展,澳門方面拒絕內地公安要求移交涉嫌犯案的譚嘯龍的請求,體現了“一國兩制”的基本國策,符合《澳門基本法》的規定。眾所周知,澳門擁有獨立的司法權,與內地無刑事司法協助協議。新海市公安局對“一國兩制”下的法律衝突有充分的理解,因此沒有對譚嘯龍進行強制遣返,只是通過各方呼籲勸說其投案自首。這是充分尊重“一國兩制”的表現,是對法治意識和程式正義的全面貫徹。……
谭啸虎嘴里叼着烟,和看守所几个室友打着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