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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颜色还不错,可这个款式你穿有点老了吧?”
乔琳说:“不是我穿,是给你买的。去了趟大菜市。”
乔妈如临大敌,顺手就把衣服往沙发上一扔:“你净开玩笑,我都多大岁数了,还穿粉色。”
“是桃粉色。”乔琳捡起衣服往她怀里塞,“试试,肯定可合适了。”
乔妈欲迎还拒地拉扯一会儿,最后还是进屋换了长裙,她进屋的时候满脸疑虑,出来的时候就全换成笑容:
“你别说,我穿这颜色还真挺好看。”
乔妈在客厅的穿衣镜前转了两圈,随后去问刚刚洗漱完毕的乔琳:“衣服是在大菜市买的呀?多少钱,你没被坑吧?”
乔琳的脸有些发红:“220……”
——她实在没有乔妈的手段,即使知道底价,还是被店家宰了一刀。乔琳心虚地强调:“原价1800呢。”
“220。”乔妈摸摸衣服的料子,“啧,有点贵了,我感觉也就值65。”
关于这一点,乔琳实在没办法否认。
乔妈把衣服换下,还不忘去问乔琳:“对啦,你还没说今天楼下那个男生是谁呢?”
乔琳回答就是普通的同事,却被乔妈白了一眼。
“你这一大早上又是化妆,又是换衣服的。还能是普通同事?“
乔琳硬着头皮说:“就是普通同事。化妆、挑衣服,都是为了表示礼貌。”
“哎呀,那你这两三年,一直也没礼貌过呀。”乔妈说,“行吧,同事就同事。你俩白天干嘛去了?”
“去泡……”乔琳心想可不能说是泡温泉,要不然老妈又该多想了,正琢磨着该编个什么样的谎话,握在手里的电话忽然震动起来——陆饶发过来一家法餐厅的定位。
乔琳有些意外,心想不是说好只约一次会吗?
“既然说好是一次,那就不用再答应他了。”
法餐……我好像还没吃过着正经的法餐呢。
这时陆饶又发来一条消息:
“明天我请陆枫吃饭,你要过来吗?”。
法餐
“明天我请陆枫吃饭,你要过来吗?”
短信刚一发出,陆饶就开始后悔,毕竟这天上午乔琳刚刚提起被李总打压的事情,晚上自己就说要带她去见老姐,意图实在太过明显,果然,他很快就收到乔琳的回复:
“谢谢你,不过真的没有这个必要。”
陆饶思考一下,随后还是决定不要强求。
“那我就自己去呗。”
他给姐姐陆枫打去电话,连着几次都被按掉,第四还是第五次才终于接通。
“你干什么!打打打打个没完,拒接是什么意思你不明白吗?拒绝就是在忙。”
陆饶问:“你在忙什么?”
“刷剧……马上就要揭露凶手了。”
“我就知道。”陆饶告诉陆枫,明天自己要请她吃饭,陆枫的第一反应是:“我不去。”知道陆饶选了她最喜欢的法餐厅,她才勉强同意。
餐馆的名字叫“tournelle”,是家开了快二十年的老店,店主是个满嘴福建口音的法国白人,十几年前开店的外国人实在太少,大多都去教英语了,冷不丁见到一个老外开餐馆,餐品好不好吃,正不正宗,其实也都没什么所谓了。
更何况店老板还是个会讲故事的人,十多年前刚开店时,店主就是逢人必讲,说他的父母在巴黎的蒙马特尔经营一家餐馆,紧挨着梵高、高更他们经常光顾的咖啡馆,所以他背井离乡,带来的不仅有正宗的法国风味,还有穿越时间和空间的历史与艺术。
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时,陆饶才刚上初中,正是好忽悠的年纪,听完店主的讲述多喝了好几口洋葱汤,等陆饶年纪大了些,才回过味来,心想这白皮这么多年,得祸祸了多少小姑娘啊。
姐姐陆枫喜欢这家餐厅,其实也不是出于菜品的正宗,单纯是因为儿时家里每逢喜事,父母都喜欢带着她俩来这家店吃上一顿法餐,算是他们儿时美好记忆的一部分。
陆饶没这么念旧,他反而挺烦这家餐厅的,一是因为这家店的菜品做得太过随意,甚至一度濒临闭店,最后还是店主请回两个中国人当厨子,菜品才变得精致又正宗,但这么一来,也就和儿时的味道没什么关系了。二是因为大一那年暑假,陆饶和自己喜欢艺术也喜欢养兔子的室友一起去了趟巴黎,出于好奇和顺路,他带着室友去蒙马特尔寻找老板口中的家族百年老店“tournelle”,两人一路找到天黑,见到一座叫“tournelle”的桥,一条叫“tournelle”的街,就是没有叫“tournelle”的餐馆。
白跑一趟不说,两人还在红磨坊附近被一个喝醉的酒鬼给打了,以至于每次想到儿时这家法餐厅,他也能同时想到那个“两个小伙子愣是没打过一个醉鬼”的屈辱夜晚。
“行吧,为了乔琳,再去一次吧。”
哎呀,那天都怪室